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:
經濟部產業發展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署前,依法告知下列事項:
1. 經濟部(以下簡稱本部)因工業行政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:姓名及連絡方式(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、E-MAIL、居住或工作地址)等,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别您个人之資料。
2. 本部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,依本部隱私權保護政策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3. 本部將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间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资料。
4. 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,本部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5. 本部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、本次以外之產業之推廣、宣導及辅導、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内,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资料。
6.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,就您的個人资料向本部行使之下列權利:
(1)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(2)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(3)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(4)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(5) 請求刪除。
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,本部不負相關賠償責任,另依個人资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,本部得酌收行政作業费用。
7. 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,本部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。
8. 本部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,將會善盡監督之責。
9.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且同意本部留存此同意書,供日後取出查驗。